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
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
一、补贴时间
(一)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置换更新: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一)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二)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在省内完成交易,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转让的乘用车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本项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补贴比例
(一)报废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二)置换更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4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7000元。购买燃油车乘用车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
四、补贴数量
(一)报废更新: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乘用车。
(二)置换更新: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乘用车。
五、申报流程。
(一)报废更新: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二)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置换更新平台,按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或提交补贴申请信息资料。
六、申报渠道
1.报废更新:(1)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2)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
2.置换更新:通过“懂车帝”APP进入置换更新平台。